河面承包应该向 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咨询并办理相关业务。具体事务一般由县(区、县级市)、地级市水利局、省水利厅、国务院水利部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国务院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国河道的主管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是该行政区域的河道主管机关。同时,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先咨询当地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了解详细的承包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承包活动的合法性和顺利进行。
河面承包应该向 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咨询并办理相关业务。具体事务一般由县(区、县级市)、地级市水利局、省水利厅、国务院水利部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国务院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国河道的主管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是该行政区域的河道主管机关。同时,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先咨询当地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了解详细的承包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承包活动的合法性和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