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灵活就业缴存人员:
为保障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征信异议处理流程,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及监管要求,现就包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征信异议受理渠道及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受理范围
包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报送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征信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可向我中心提出征信异议申请。
二、受理渠道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富强路8号包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5楼502室;
联系人:胡旭茹;
联系电话:0472-5215372。
三、所需材料
1.提供申请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供查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2.填写《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表》;
3.存在异议信息的个人信用报告和支持异议主张的证明材料;
4.委托他人代理提出异议申请的,需在提交1-3项申请材料时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供查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四、受理结果
我中心将在收到异议申请后的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本人。
特此公告。
包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5年4月22日
来源:包头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