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花,种不得!看到立即报警

2025-04-21 18:00:00

有一种外表美丽的植物却是毒品的主要原料,它就是罂粟。

尽管公安机关三令五申不能擅自种植罂粟,但仍有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4月17日,杭州市余杭区瓶窑派出所收到线索,辖区某住宅小区有人种植罂粟,民警竺振宇立即前往调查。

竺振宇来到该住宅小区楼顶,现场可见多个塑料筐、泡沫箱内均种有罂粟并被人细心用黑色遮阳网遮盖,大部分都已结果,另有几株呈开花状态,经仔细核对,现场共有罂粟40株。

经调查询问,这些罂粟为任某种植。任某表示,自己就住在此楼,多年前无意间见过罂粟花,被罂粟花的美丽所吸引,便从那里要来了罂粟种子。

今年开春前,其又想到了罂粟种子于是就将种子拿了出来,抱着侥幸心理在楼顶种了几株,以为不会被人看到就没有什么事情。

经民警批评教育,任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保证以后不会再种植罂粟。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任某处以行政处罚。

4月以来,罂粟也进入花期,余杭警方联合属地乡镇街道开展禁种铲毒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无人机巡查+地面网格”筑牢禁种铲毒立体防控网。

问:非法种植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勿存侥幸心理

如有种植请立即铲除

也请广大群众积极举报

有线索,请您拨打110

来源:新华网、余杭公安、瓶窑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