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监事是指在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担任 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成员的职位,又称“监察人”。监事的主要职责是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
具体来说,监事会的职责包括:
检查公司财务:
监督公司的财务活动,确保其合法合规。
监督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其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
提出罢免建议: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纠正不当行为: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监事会有权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参与股东会会议,并向会议提出提案。
提起诉讼:
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犯公司合法权益时,监事会有权对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其他职权:
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总之,新三板监事在公司治理结构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通过独立监督机制保障公司合规运营和股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