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下来后,罪犯通常会在 40天之内被移送监狱服刑。具体流程如下:
判决生效:
第一审法院在判决生效后10日以内,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等材料送达公安机关。
执行通知书送达:
公安机关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1个月内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看守所移送:
由于押送、审批等原因,看守所一般会累计到一定人数之后整批移送监狱,所以实际移送时间可能会超过40天。
剩余刑期处理: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不再移送监狱。
建议:
家属在判决生效后,可以留意看守所的通知,了解罪犯移送监狱的具体时间。
如果罪犯剩余刑期较短(三个月以下),则可以直接在看守所执行,无需移送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