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通常遵循以下顺序和比例:
弥补亏损
企业应首先使用当年税后利润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如果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亏损,则需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提取法定公积金
在弥补亏损之后,企业应提取当年税后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当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公司可以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
提取任意公积金
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后,公司可以根据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的提取比例由公司自由决定,但需经股东会过半数表决通过。
支付优先股股利
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之后,公司应支付优先股股东的股利。优先股股利的支付比例和方式通常在公司的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中明确规定。
支付普通股股利
在支付优先股股利之后,公司可以根据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支付普通股股东的股利。普通股股利的分配应遵循“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转增股本
公司可以将公积金转为股本,即通过发放股票的形式增加股东的持股比例。转增股本时,留存的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总结起来,利润分配的顺序为:弥补亏损 → 提取法定公积金 → 提取任意公积金 → 支付优先股股利 → 支付普通股股利 → 转增股本。各项提取和支付的比例及条件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