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办通常是指负责土地管理相关工作的部门,其归属主要依据行政级别和具体职责而定。
乡土地办
乡土地办是县级土地管理部门的派出单位,因此它属于 土地局。
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
土地管理部门是依法主管土地保护、开发、利用统一管理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国务院土地管理部门是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它主管全国土地的统一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的统一管理工作,机构设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国家土地管理局
国家土地管理局是国务院负责全国土地、城乡地政的统一管理工作的直属机构。1986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土地管理局,以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和农牧渔业部的有关土地管理业务部门为基础组建,1986年8月正式办公。
综上所述,土地办的具体归属主要取决于其行政级别和职责范围。乡土地办隶属于县级土地管理部门,而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则可能隶属于自然资源部或地方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国家土地管理局作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负责全国土地的统一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