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金的收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和要点:
保证金的收取
保证金比例:保证金通常按拍卖标的底价的一定比例收取,比例一般在10%至30%之间。
收取方式:保证金可以由委托人或拍卖人一次性足额收取,而不是分别收取竞买保证金和成交保证金。
特殊情形:在司法强制拍卖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中,保证金可能由法院或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收取。
保证金的分配
违约处理:竞买人违约后,保证金用于拍卖第一阶段的债权清偿;买受人违约后,保证金用于拍卖第二阶段的债权清偿。
分配原则:保证金应当在委托人和拍卖人之间按比例分配,以体现公平原则。
佣金的支付
买受人佣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人可以向买受人收取不超过成交价款5%的佣金,艺术品拍卖的佣金比例通常为10%。
委托人佣金:委托人佣金的比例根据拍卖底价分级收费,支付方式可以是前期支付或拍卖成交后扣除,比例不超过拍卖成交价的5%。
支付方式:买受人佣金通常直接从拍卖保证金中扣收,而委托人佣金可以在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后支付或在拍卖成交后扣除。
拍卖成交后的结算
买受人支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场付清买受标的价款及佣金。
保证金解冻:如果买受人违约,拍卖人可以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后解冻剩余部分。
建议
明确费用:在参与拍卖前,参与者应当明确需要支付的费用比例和方式,以避免在拍卖过程中出现误解。
仔细阅读合同:在签订委托拍卖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各项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和比例。
留意特殊规定:对于特殊类型的拍卖(如司法强制拍卖、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应注意是否有特殊的保证金收取和分配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