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时,应当备齐以下证件:
《国有土地使用证》:
证明土地使用者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合法使用地块的证明,项目位置范围符合城市规划。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允许开发商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商品房预售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建议购房者在购房时仔细查验这些证件,确保购房过程合法合规,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