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竞争是指 监管主体之间为了吸引资源、增加福利而通过提供更具吸引力的监管环境所进行的竞争。这种竞争不仅包括政府的立法定规行为,还包括监管主体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监管竞争可能源于提高监管效率、吸引金融资源等现实需要,并可能扭曲经济发展,导致竞争性放松监管的局面。
具体到金融监管领域,监管竞争表现为不同监管机构之间为了吸引企业直接债务融资产品、债权投资计划等任务融资产品而进行的竞争。例如,中国保监会、美国证券交易监督委员会(SEC)和日本金融厅等监管机构分别按照各自的监管原则对所管理的任务融资产品进行管理,从而存在一定程度的监管竞争。
监管竞争可能导致监管标准的不一致和监管效果的降低,因此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管协调机制,以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