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探视权官司的步骤如下:
确定管辖法院
原告应在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撰写起诉状
明确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并签署时间和姓名。
准备证据材料
包括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据以及对方无理阻挠探视权的证据。
提交起诉状和证据
到法院进行立案,并缴纳相关费用。
等待法院审理判决
遵守法院安排,参加庭审,质证、辩论。
申请强制执行
若判决后对方仍未履行义务,可申请强制执行。
示例探视权起诉书内容:
原被告信息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住址、联系方式等。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住址、联系方式等。
诉讼请求
明确要求判令被告履行探视义务,包括探视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
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详细陈述原告对子女的抚养情况、被告拒绝探视的具体事实和理由。
提供相关证据,如离婚协议、判决书、证人证言、录音资料等,以支持诉讼请求。
证据清单
双方的身份信息证明文件(身份证、户口本等)。
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证明对孩子探视权的约定或判决。
支付孩子抚养费的证据(银行转账流水单等)。
不让探望孩子的证据(证人证言、录音资料、短信、通话记录等)。
注意事项:
提起探望权诉讼要注重起诉书的写作,把具体情况说明清楚,尤其是证据的罗列,以增加胜诉的可能性。
在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让探望孩子的两年内提起诉讼,申请法院执行。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进行审理,若认定对方侵犯了探望权,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要求对方配合权利人行使探望权。
若对方不履行判决,权利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相应措施保障权利人的探望权。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有效地进行探视权官司的起诉和审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