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模医保是指针对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制定的一系列医疗保障政策和措施,旨在保障他们的医疗权益,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医疗保险覆盖
对于未参保的劳模,要全部纳入相关医疗保障制度的覆盖范围。
省级以上劳模按照属地原则,分别参加所在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医疗费用补助
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劳模,在按规定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可获得一定比例的补助。具体补助标准为全国劳模全额补助,省部级劳模按80%补助,省先进生产(工作)者按60%补助,市级劳模按50%补助。
年满60周岁且无固定收入的市级及以上农业劳动模范,在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时,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地同级财政部门全额补助。
补充医疗保险
一些城市为劳模办理了补充医疗保险,如江苏省镇江市为全市392名劳动模范办理了总保险金额约15万元的补充医疗保险。
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
衢州市将劳模医疗费用补助支出纳入市医保系统“一站式”实时结算系统,劳模医疗补助费用报销实现零跑腿。
医疗补助保障卡
西安市为劳模办理“西安市劳动模范医疗补助保障卡”,实现患病住院劳模的自付费用二次报销。
政府财政支持
对于未参加医保的省部级以上困难退休劳模,政府将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省、市(州)两级政府和工会承担。
这些政策和措施体现了政府对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的关怀,旨在通过医疗保障制度保障他们的基本医疗需求,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建议各地继续完善和优化劳模医疗保障政策,确保劳模能够享受到更好的医疗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