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特有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有审查权原则(即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
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原则;
诉讼不停止行政执行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原则;
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这些原则确保了行政诉讼的公正性、及时性和权威性,同时平衡了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的权益
行政诉讼法特有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有审查权原则(即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
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原则;
诉讼不停止行政执行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原则;
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这些原则确保了行政诉讼的公正性、及时性和权威性,同时平衡了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