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款的发放通常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土管部门负责。具体到发放流程,可能涉及以下步骤:
拆迁办公室或拆迁办:
这些部门通常隶属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房屋拆迁工作的监督管理。
村委会:
在拆迁过程中,村委会会与被拆迁人直接接触,并负责具体的拆迁款发放工作。
拆迁行政管理部门:
如果涉及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被拆迁人可以向当地拆迁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裁决。
人民政府:
在特定情况下,如拆迁办或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充当拆迁人时,人民政府也可能成为裁决方。
在实际操作中,被拆迁人应当首先与负责拆迁的政府部门或村委会联系,了解具体的补偿方案和发放流程。如果遇到纠纷,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政府或人民法院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