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什么不能发布

2025-01-11 06:09:20

违反法律法规的广告 :广告内容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得损害我国民族尊严,不得含有反动、淫秽、迷信、荒诞等内容。

虚假和误导性广告:

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误导性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涉及不当内容的广告:

广告不得宣扬奢靡之风、拜金主义、特权思想、过度消费等内容,不得使用“送领导”等内容。

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在发布这些广告前,必须由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特定商品广告的限制

酒类广告不得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内容,不得诱导或怂恿饮酒。

近视防控类产品广告不得使用误导性表述,如“康复”“恢复”“降低度数”等。

牙膏广告不得出现“长牙”等违背常识的表述或宣称疾病治疗功效。

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广告:

在人口稠密的商业街区、传统花市、中小学校附近发布广告时,不得使用涉及“软色情”等不良内容。

未经许可的广告发布:

未获得许可的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广告发布业务,包括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等。

涉及不当政治内容的广告:

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损害国家尊严和利益的广告:

广告内容不得损害国家的尊严或利益,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其他特定广告的限制

不得发布未经审批或擅自篡改审批内容的医疗、医美、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不得在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服务广告中对未来效果、收益作出保证性承诺,不得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

综上所述,广告发布前必须严格审查内容,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和符合社会良好风尚,避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