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标的是指 当事人之间发生争执并要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它涉及的是当事人之间的特定法律关系或权利义务关系,这些关系是法院在审理和判断案件时的核心对象。
具体来说,诉讼标的是诉的客体,是法院裁判的对象。当事人因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议才到法院进行诉讼,因此,他们争议的特定民事权利义务便成为法院裁判的对象。诉讼标的不同于诉讼标的物,前者是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后者则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所指向的对象。
例如,在原告依据租赁合同提起的交付出租的房屋的诉讼中,租赁关系是诉讼标的,房屋则是诉讼标的物。在原告起诉时,诉讼标的就已经特定化,在诉讼过程中,诉讼标的不允许任意变更,因为变更诉讼标的实际上是要求法院对一个新的民事法律关系进行裁判,这会给被告的防御和法院的审理带来困难。但在不变更诉讼标的的前提下,变更诉讼请求则是允许的。
理解诉讼标的对于把握诉讼的核心和制定有效的诉讼策略至关重要。它有助于法院明确审判的对象和范围,确保判决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同时也有助于当事人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