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在提起上诉时,应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具体来说:
对于刑事案件,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对于民事案件,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对于行政案件,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状应当包含必要的信息,如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并应递交至有管辖权的上一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