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工证明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企业资质证明
企业资质证书
营业执照及注册号
企业等级证书
信用等级证书
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施工人员资格证明
项目班子管理人员上岗证资格证书
特种人员上岗证
施工方案与计划
施工组织及专项方案
临时设施搭设方案
其他分阶段、分专业施工方案
机械与设备
进场机械报验(设备)
现场条件
对建设单位提供水准点、坐标点复核记录
分包资质包审材料
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已取得资格证、上岗证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已经检查确认
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质量、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已建立,组织机构已落实
总包、分包施工合同已签订,并备案
其他相关文件
施工许可证
工程施工合同
这些文件共同证明了施工单位具备从事工程项目的资质和条件,且施工现场已满足开工的基本要求。具体的开工证明内容可能会根据工程类型、规模以及当地政府部门的要求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