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县是中国古代著名“兵圣”孙武的故乡,隶属于山东省滨州市,地处鲁西北平原。历史悠久,惠民县至今还保留着光绪时期建成的“魏氏庄园”。惠民县拥有4A级景区2处、3A级景区7处、省级旅游强镇6个,省级旅游特色村14个、工农业旅游示范点9处,美食美景美宿多不胜数。
惠民县的历史,可以追溯至 夏商周三代时期。


秦朝时期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始在此地设县,名为厌次县,属齐郡。自秦代置县以来,迄今县名改过10余次,多以厌次为名。其治所迁过5次,以此地为县城最久。

汉朝时期

西汉改厌次县为富平县,其故城在今桑落墅镇北7里处,属平原郡所辖之县。东汉明帝永平五年(公元62年),复改富平县为厌次县,治所如故,仍属平原郡管辖。《惠民县志·沿革》载:“汉和帝改千乘为乐安国,至献帝建安中,以乐安分置乐安郡,徙厌次(原属平原郡辖)属焉”。其分置的乐安郡,治所就在厌次县。

三国时期

三国时期仍名厌次县,也属乐安郡管辖,此地隶属曹魏。至晋代县名依旧,改属于乐陵国。
北魏,厌次县名未改,治所在马岭城(今何坊乡二郎堂村北),改属沧州之乐陵郡所辖。《惠民县志·沿革》载:“按北魏《地形志》乐陵郡有二:一属青州,领县五,刘宋所置;一属沧州,领县四,为北魏所置”。
北齐天保七年(公元556年),废除了厌次县,其辖地并入阳信,阳信县治迁到厌次故城。
北齐文宣帝灭东魏后,为了减少行政经费支出,建立精干的行政机构,将全国较小的县合并为大县,当时厌次、阳信就是在此种情况下合并的。

隋唐时期

隋初,仍为阳信县地,改属渤海郡所辖。开皇六年(公元586年),废除渤海郡改置棣州,其他归属棣州,到隋大业六年(公元610年),又归于沧州之辖地。考《隋书·地理志中》:开皇十六年(公元596年),复置厌次县,属棣州所管辖,并徙州治于此,到了唐代的武德元年(公元618年),又废除了棣州,厌次县复属沧州所领;三年后的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以沧州所辖的阳信、商河、乐陵、厌次四县置棣州,州治厌次;武德八年(公元625年),复废棣州,其领县又归属沧州所辖;贞观十七年(公元643年),复析置棣州于厌次县,领县五;天宝初年,改棣州为乐安郡,这正与《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古今姓氏书辨证》所说的鲁昭公十九年,田书伐莒有功,齐景公赐姓孙,食采乐安相吻合。到了乾元初,又改乐安郡为棣州,治所未变,辖县如故。

五代十国

五代时期,仍名厌次县,属棣州所辖。后梁开平元年(公元907年),棣州刺史华温琪为避水患,特将棣州治所迁于厌次县故城东南(今清河镇古城马村南),《惠民县志·沿革》:后周显德三年(公元956年)割棣州所管辖的蒲台、渤海两县置滨州。棣州辖三县(厌次、商河、阳信)。

宋元明清时期

宋代,县名仍为厌次,属河北东路棣州乐安郡所辖。大中祥符八年(公元1015年),河北都转运使李士衡奏迁棣州及厌次县治于乔子镇的八方寺(即今城址)。崇宁元年(公元1102年)。工部尚书牛保奉旨来此修筑县城垣(即今城)。金为厌次县,属山东东路棣州防御郡地。
元代,厌次属济南路棣州之地。据《元史》、《惠民县志》所载:“元初,滨、棣自为一道,中统三年(公元1263年),改置滨棣路安抚司,至元二年(公元1266年),仍分置棣州与滨州,改隶济南路”。
明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废除了厌次县,其地并入济南府所辖的棣州,厌次县名自此不复再存。永乐六年(1408年),改棣州为乐安州;明宣德元年(公元1426年),宣宗朱瞻基御驾亲征平汉王朱高煦之乱后,又改乐安州为武定州。
清初建置未变,仍袭明制为棣州,属济南府所辖。至清雍正三年(公元1724年),从济南府分出,升为山东布政使直接管辖的直隶州;雍正十二年(公元1734年),升武定州为武定府,始置惠民为附郭县,惠民县之名此始。此时的武定府属山东布政使济东泰武临道所辖,领一州九县。据《嘉靖武定州志》载:“城东南二十里有惠民沟”。可见是以沟名命名县名。


中华民国时期

《续修惠民县志稿》载:“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废武定府,惠民改属山东省公署岱北道所辖,不久,又改为济南道辖。民国十五年(1926年),置武定道于惠民,领原武定府所辖之一州九县。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废武定道,惠民等县改属山东省政府直接管辖。民国二十五年(公元1936年),置山东省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于惠民县,辖惠民等九县”。
民国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十一月侵华日军侵占惠民,初未建置,伪县政府驻惠城,山东省第五行政专员公署移驻农村。民国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敌伪始置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山东省武定道,道尹公置设于惠城,辖惠民等13县。是年夏,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冀鲁边抗日民主政府,在县境西北、正西、西南部开展抗日游击活动。民国三十一年(公元1942年),建立商惠县抗日民主政府,至民国三十三年(公元1944年)撤销。
民国三十四年(公元1945年)八月三十日惠民解放。初,惠民县原一、二区归惠民市所辖,市政府驻惠城(后移驻今石庙镇陈集);其余地区属惠民县所领,县政府驻今辛店乡何李家村。民国三十五年(公元1946年),废商惠县。次年,撤销了惠民市、杨忠县,其辖地各归原属。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惠民县政府迁入惠城,渤海区第四专员公署改为惠民行政专员公署,专署机关移驻惠城,惠民遂改属惠民专署所辖。
1958年12月30日,撤销滨县并入惠民县,县府机关移驻北镇,撤销惠民行署,改属淄博行署所辖。
1961年4月10日,惠民、滨县分治,各领原属,惠民县府返驻惠城。复置惠民行署于北镇,惠民县归其所属。直至如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