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丢失证明
本人/公司(证件号:)因自身原因将贵公司开具的收据遗失,收据号为_,金额小写¥_元(大写)_,开具内容为_,因该收据已遗失,在此本人声明作废并以此遗失声明办理相关业务。日后此收据原件出现,贵公司有权拒绝办理相关业务,由此造成的经济纠纷与贵公司无关,由本人负责。特此证明!
声明人签字并按手印:日期:_
建议:
1. 尽量提供详细的收据信息,如收据编号、开具日期、金额、收款方与付款方名称等,以便于贵公司核实。
2. 声明人应签字并按手印,以增加证明的有效性。
3. 如果可能,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购买商品的相关文件或支付费用的银行转账记录等,以进一步证明收据的真实性。
4. 考虑在市级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以确保声明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