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证需要携带的证件如下:
本人常住户口簿 和 居民身份证。
近期免冠合照,一般需要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未婚证明,如果当事人未婚,则需要提供未婚证明;如果是再婚者,则还需要提供离婚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特殊证明
对于外国公民,需要提供本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以及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无配偶声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直接出具的本人无配偶声明。
对于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需要提供相应的通行证和身份证明,以及经公证的无配偶声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件
婚姻状况证明,如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并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如离婚证书、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等。
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如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准备齐全上述证件,以确保顺利办理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