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新房后,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交房:
收到交房通知
开发商会在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购房者需要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开发商会视为已交付房屋。
准备相关资料
业主持入住通知要求的证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在入住通知要求的期限内到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定的地点,查验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应当取得的书面文件。这些文件通常包括《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等。
验收房屋
购房者需要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购房者还需要核验房屋产权是否清晰。开发商在验收时应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如果开发商没有提供,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
关注面积问题
索要新房《面积实测表》,向开发商了解公摊面积大小及组成,确保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一致。
检查房屋质量
请专业人员对房屋质量仔细检查,记录问题,并详细填写新房验房单。若商品房存在法定或约定的可以退房的质量问题或存在解除购房合同的其他情形,买受人应决定是否退房,并在约定的期限内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
修复与结算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新房存在的质量问题逐项予以修复或作出修复书面承诺并经买受人查验同意后,双方根据新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结算房款。
交纳费用
买受人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交纳新房买卖合同或新房预售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如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等。
签署交接单
业主签署新房《房屋验收交接单》,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定的第三方处领取新房钥匙。
办理物业管理手续
业主向新房开发企业依法选定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交纳物业管理费,并办理新房物业管理的相关手续。
建议购房者在交房过程中仔细检查房屋质量,确保所有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并在签署相关文件前与开发商充分沟通,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