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确定,包括医药费、住院费等。
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
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按照当地标准计算。
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赔偿金:
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丧葬费:
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
死亡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
被扶养人生活费:
造成死亡的,近亲属可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
精神损害抚慰金:
造成精神损害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其他费用:
如鉴定费、住宿费等。
以上赔偿项目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计算,并且可以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建议受害方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