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动工作通常需要办理以下关系:
1. 行政关系:
由干部管理部门出具行政介绍信,根据干部级别不同,由不同层级的人事部门出具。
2. 工资关系:
由原工作单位出具工资介绍信,转入新单位后,由新单位的人事部门开出工资介绍信。
3. 组织关系:
党员和预备党员需要转组织关系,由党委开出党员介绍信。
4. 户口关系:
如需迁移户口,需到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科办理户口准迁证明,并在原单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5. 档案关系:
调出单位需将档案交给人事局审批,调入单位根据档案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6. 机构编制关系:
调入单位需向编办申请编制单,并在编委会研究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7. 其他可能涉及的部门:
根据调动的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涉及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等多个部门。
办理调动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单位而异,建议咨询当地人事部门或相关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