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时间一般为 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规定如下:
补偿款发放时间:
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补偿款支付方式:
补偿款应当一次性支付到位,不得按月支付。
补偿款发放流程:
被征地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征地补偿登记,随后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一旦方案获得批准,相关费用便需在三个月内全额支付。
综上所述,政府征地补偿款通常在3个月内可以发放到个人手中,确保被征地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障。如果有关部门在执行过程中未能严格遵照法律导致发放时间延期,被征地人可以向上一级部门举报或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