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结婚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
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照片、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提交证件
双方需提交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以及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填写声明书
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在婚姻登记员的见证下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和声明进行审查,确保符合结婚登记条件。如有需要,登记机关可能会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和医学鉴定。
登记与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当场发给结婚证。如果不符合条件,登记机关会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并不予登记。
建议在办理结婚登记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顺利完成结婚登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