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饭店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证件检查
是否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
刻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
代码证书(区县技术监督局)。
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户)。
税务登记证(区县地税局)。
保险证(审工资用,区县社保中心)。
审工资(买工资本及工资台账)。
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食药监食395号)的要求进行检查。
场所和设备设施
是否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是否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手、采光、照明、通风、冷冻冷藏、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人员和管理
是否具有经食品安全培训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与本单位实际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是否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加工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进货和存储
原料食品进货是否有进货台账,是否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制度,是否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原料食品是否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
其他
是否持有其他相关许可证,如药品经营许可证(仅适用于药店)。
药品的摆放分类是否符合四分开原则。
总结:
药监局对饭店的检查涵盖了证件、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场所和设备设施、人员和管理、进货和存储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食品安全和合规经营。建议饭店在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确保各项检查项目的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