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修路补偿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房屋建筑物补偿
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
如无法提供房产证明,可通过实际丈量确定。
如补偿金额低于城市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标准,则按此标准计算。
设备重置补偿
设备搬迁安装费用按照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
实物损失费包括拆卸、运输、安装、调试费用等。
功能损失费包括搬迁引起的机器精度下降、不合格产品增多等。
对于不可搬迁设备,按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根据厂房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通常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
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费用和临时安置费用。
其他补偿
如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根据劳动法规定和劳动合同给予补偿。
可能还包括基于拆迁政策的奖励费用,如速迁费和拆迁奖励费等。
补偿的具体数额通常由拆迁当事人协商确定,如双方有异议,可申请行政复议。
以上信息基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其他相关法规,具体补偿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请以当地实际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