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供热的价格标准如下:
2006年10月20日:
按使用面积每平方米收取27元。
2016年4月1日:
按22.5元/平方米收取,含一元的二次加压费,按建筑面积计算(含公摊面积)。
2005年7月5日:
居民住宅和机关事业单位供热价格上调4.5元,达到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6元;经营性单位上调5元,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
2008年10月29日:
居民住宅和机关事业单位用热价格每平方米单价上调3元,即按建筑面积由每平方米26元调整到29元;工业企业和经营单位用热价格单价上调5元,即按建筑面积由每平方米30元调整到35元。
2005年5月24日:
居民住宅和相关事业单位用热价格按建筑面积由21.5元/平方米(含税价)调整到27.5元/平方米(含税价);经营性单位用热价格按建筑面积由25元/平方米(含税价)调整到31元/平方米(含税价)。
2024年11月10日:
每平方米27元。
建议:
居民住宅:2024年标准为27元/平方米。
机关事业单位:2024年标准为29元/平方米。
经营性单位:2024年标准为30元/平方米。
这些价格可能会随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在需要具体费用信息时,联系当地供热公司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