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人工费用
包括直接参与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工人以及辅助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开支。
因工作内容增加、停工或工作效率下降而产生的额外人工成本。
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按计日工费计算,停工或效率降低的损失费按窝工费计算,具体费率应在合同中约定。
设备费用
包括机械台班费、折旧费或租赁费。
工作内容增加时,按照台班费计算;若因窝工导致,设备属于施工方自有,则按折旧费计算;若是租赁设备,则按租赁费计算。
材料费用
包括实际用量超出计划导致的额外成本、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以及工程延期引起的材料价格上涨和存储费用。
材料费用应包含运输、存储费用及合理损耗。若由于承包人管理不善导致材料损失,则这部分费用不能计入索赔。
管理费用
涉及现场管理费和企业管理费。
现场管理费包括完成额外工程、索赔工作以及工期延长期间的费用,如管理人员工资、办公、通信和交通费。
企业管理费主要指工程延期期间增加的费用,包括总部职工工资、办公大楼、财务管理、通信设施等开支。
利润
在某些索赔情况下,如工程变更、文件缺陷、技术错误或业主未能提供现场等原因导致的索赔,可以考虑利润损失。
利息
一般按照中央银行贴现率加三个百分点的利率计算。
包括拖期付款利息、由于工程变更的工程延误增加投资的利息、索赔款的利息、错误扣款的利息等。
分包费用
分包人的索赔费应如数列入总承包人的索赔款总额以内。
保险费和规费税金
如果工程内容变更或增加,可以就规费税金进行索赔。
其他费用
如因不利的自然条件及其带来的人为障碍导致的额外费用和工期延迟,也需要通过索赔解决。
综上所述,工程索赔的费用涵盖了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利息、分包费用、保险费和规费税金等多个方面。在实际操作中,承包人应建立健全的物资管理制度,记录详细的进货日期和价格,以便在索赔时能够准确计算各项额外费用。同时,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各项费用的计算方法和费率,以减少索赔过程中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