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二胎证需要准备以下证件和材料: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和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生育服务证原件。
一孩的身份证或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如适用)。
双方单位或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生育子女情况证明。
子女死亡证明(如适用)。
未生育或收养子女证明(如适用)。
单独夫妇原《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应注销。
特殊情况下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例如病残儿医学鉴定书、收养证明、烈士证、残疾证等。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证件和材料,并咨询当地计生部门或社区服务中心,以确保顺利办理二胎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