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保护主要由 知识产权局负责。具体来说,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国务院主管专利工作和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的直属机构,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等。
此外,知识产权保护还涉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例如: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工作。
著作权、文化主管部门:
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著作权促进和保护工作。
农业农村、林业主管部门:
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工作。
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
在地方层面,主要由上述部委所属的地方行政管理部门来履行保护职责。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是由多个部门和机构共同协作完成的,其中国家知识产权局是主要的负责部门,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参与保护和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