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公休是指 劳动者在连续工作一年后,依法享有的带薪年假。在这期间,劳动者可以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具体规定如下:
法律依据: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带薪年休假的天数: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其他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建议:
企业应确保员工享有带薪年休假,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员工在享受带薪年休假时,应合理安排休假时间,确保休假期间的工作得到妥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