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司法机关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证据不足或案情未明:
当案件证据不够确凿或案件尚未查清楚时,为确保司法程序的正常进行,可能会采取取保候审。
健康原因: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若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是正在怀孕、哺乳期的妇女,可能因人道主义考虑被取保候审。
量刑预期变化:
在案件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如果司法机关预判嫌疑人可能面临的刑罚较轻,且羁押期限已接近或超过可能判处的刑期,可能会考虑变更强制措施。
新证据出现:
在案件侦查过程中,新证据的发现可能会影响对嫌疑人的定罪和量刑,从而可能导致取保候审。
法律变化:
案件事实、情节或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可能导致嫌疑人被判处拘役、管制、独立适用附加刑、免予刑事处罚或判决无罪。
羁押超期:
如果嫌疑人的羁押期限已超过依法可能判处的刑期,也会考虑采取取保候审。
主观恶性小:
对于初犯、偶犯,如果其主观恶性较小,可能会被考虑取保候审。
其他原因:
如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的羁押期已满但案卷仍未处理完毕,此时也可能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取保候审的目的是在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同时,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允许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家中或其他相对自由的环境中等待审判,以保障其法定权益,同时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