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技术要求
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的技术规范和要求。
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等专业规定。
安全、卫生环保相关的各项技术要求。
实验、检验、评定方法,以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信息技术要求与管理技术要求。
工程类别
包括房屋建设、市政公路、铁路、水运、航空、电力、石油、化工、水利、轻工、机械、纺织、林业、矿业、冶金、通讯、人防等各类建筑工程。
建设程序
涉及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鉴定、使用、维护、加固、拆除以及管理等环节。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了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实施情况
截至2023年6月,住建部已发布了37本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GB 55001-37,必须严格执行。
监督检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并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如要求提供工程质量文件、进入施工现场检查等。
这些强制性标准是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保护环境,并统一全国或特定行业内的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