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刚在不同场合和时间履行了以下义务:
党员义务
学习党的理论:陈刚坚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加强党性修养。
参与组织生活:他积极参与支部组织的“三会一课”学习,领会中央、省委、酒泉市委和敦煌市委的会议、文件精神。
遵守党的纪律:陈刚按照党章规定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定。
完成党的任务:他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积极完成党的各项任务,并在2011年和2016年被沙州镇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职业责任
工作勤勉:陈刚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如供销联社、商场、雅丹管理处和个体经营中,均表现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
创业与就业:2000年下岗后,陈刚不气馁不放弃,积极寻找创业门路,自主创业成为宇敦机械租赁部老板,并解决了社区多名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
社会责任
参与社区活动:陈刚积极参加社区的各项活动,如环境卫生整治、帮助困难户、捐款捐物、调解邻里纠纷等,体现了他热心公益、乐于助人的品质。
器官捐献:2018年,陈刚在工作途中突发疾病,去世后其家属根据其遗愿捐献了心脏、肝脏、肾脏等器官,帮助了5位患者。
公共职务责任
保护黄河文化:陈刚在全省黄河文化保护弘扬专题座谈会上强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切实扛起保护弘扬黄河文化青海责任。
全面从严治党:他在省纪委监委、省委巡视办调研时强调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营造好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调研与落实:陈刚赴海西州乌兰县调研红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强调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
法律义务
信用惩戒:陈刚因不履行民事裁定书确定的义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受到限制高消费等信用惩戒措施。
综上所述,陈刚在党员义务、职业责任、社会责任、公共职务责任和法律义务等方面均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展现了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