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监控的查看权限和使用场景如下:
普通公民的查看权限
普通公民通常无权查看公安监控录像。监控录像的查看通常限于司法机关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并且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
办案人员的查看权限
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时,必须持有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才能查看监控录像。
特定情况下的查看
在处理交通事故或严重的刑事案件时,警方可以依法调取出相关监控资料。
公安机关在非办案情况下查看其他场所的监控录像需要符合特定条件,并且需要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
申请查看流程
一般公民若需查看监控录像,应先向当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由公安机关决定是否配合查看。
某些情况下,如交通监控,可以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监控中心或相关APP进行查询。
法律依据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一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查阅、复制或调取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基础信息或采集的视频图像信息。
综上所述,普通公民通常无法直接查看公安监控录像,只有在特定情况下,如交通事故或刑事案件处理时,才有权申请查看。若需查看,应先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