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有哪些规则

2025-01-12 21:48:20

国家制定了一系列规则来保护耕地资源,防止耕地被用于非农建设,以及控制烟草在公共场所的使用。以下是一些关键规定:

耕地保护

《土地承包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土地管理法》:要求将农用地用于非农建设的,应经批准。未经批准的,按照是否符合规划没收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可以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提出“六个严禁”,包括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

《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第六十四条规定,土地经营权人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土地经营权人对土地和土地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应当予以赔偿。

自然资源等三部门印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永久基本农田允许的现状种植粮食作物,继续保持不变。

公共场所吸烟控制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世界卫生组织于2003年5月21日批准,呼吁所有国家开展尽可能广泛的国际合作,控制烟草的广泛流行。包括积极促进采取和实行有效的立法、实施、行政和/或其他措施,以防止在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室内公共场所,适当时,包括其他公共场所接触烟草烟雾;广泛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在广播、电视、印刷媒介和酌情在其他媒体如因特网上广泛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禁止向低于国内法律、国家法律规定的年龄或18岁以下者出售烟草制品等。

中国签署和批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我国于2003年11月10日正式签署《烟草控制框架公约》,2005年10月11日正式批准该公约。

《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4年11月24日起草,拟规定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目前,国家层面禁止公共场所吸烟的立法或者政策性规定主要有:

《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卫生部和武警部队卫生部2009年5月联合发出,要求在军地所有卫生行政部门和至少50%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建成无烟单位,确保2011年实现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目标。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原卫生部于2011年3月10日发布,自当年5月1日起施行。该规章第十八条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这些规则体现了国家对耕地保护和公共卫生的高度重视,通过法律和规章的形式,明确了耕地用途的严格管制和公共场所吸烟的禁止,以保障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和公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