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电视节目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节目分类
电视节目分为自办节目、外来节目、广告节目和其他节目四大类。
节目筛选
确定节目类型和目标受众群体。
进行市场调研和竞争分析。
确定筛选标准和评估指标。
初步筛选
对节目概念、内容和制作方案进行详细审查。
深入评估和优化
对剧本、导演、演员、摄影等方面进行评估。
可能与专业团队合作,完善制作方案。
最终筛选和确定
通过评估的节目进入播出流程。
播出前的审查
包括视觉审查、内容审查、策划审核、场地考察、制片审核、录音审核、剪辑审核、配乐审核和音效审核等环节。
播出流程
新闻节目需经过多轮审稿,包括记者、新闻部、分管领导、值班编委等。
评论、专题类节目和经济服务类节目也需经过类似的审稿流程。
播后审查
澳大利亚采取观众监督、广播公司自我纠正和第三方公开审查的方式。
技术审查
审查视听资料的制作情况,包括时间、地点、录制条件等。
审查内容真伪,可能使用声纹鉴定等方法。
内容修改与复审
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进行内容修改后的复审。
如果有问题,可能进行三审。
发行准备
获取批号,使用字幕机或重新制作片头进行插编。
确认节目规格,如字幕、音频要求等。
以上步骤可能因电视台或国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请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审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