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滞贷款是指 银行非正常贷款的一种,主要指借款人所借的银行贷款在其资金营运中已不能正常周转,并且经银行确认在5年内不能全部收回的贷款。呆滞贷款的主要特征包括:
逾期超过一定时间:
呆滞贷款通常指那些逾期超过一定时间(如90天或更长)仍未归还的贷款。
生产经营已终止或项目已停建:
即使贷款未逾期或逾期不满规定年限,但如果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已经终止或项目已经停建,该贷款也被视为呆滞贷款。
债务不落实或难以收回:
因企业兼并、合资联营、转让、承包、租赁等情形导致的贷款,如果债务不落实或虽已落实但银行近期内难以收回,也属于呆滞贷款。
有效抵债资产无法抵偿全部负债:
当企业所使用的各种有效抵债资产已不能抵偿全部负债时,该企业所占用的全部贷款均视为呆滞贷款。
未能全额计提坏账:
呆滞贷款与呆账贷款的主要区别在于,呆滞贷款尚未达到全额计提坏账的条件,而呆账贷款则已经满足这一条件,即逾期超过三年且银行确认无法收回。
呆滞贷款的存在表明银行在贷款发放和管理上存在风险,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贷款质量管理,找出产生贷款风险的原因,并采取对策进行催收和风险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