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医保的补缴方法如下:
中断未超过3个月
必须补缴,补缴费用以本人当期医疗保险缴费工资为基数。
中断超过3个月
自行选择是否补缴。
同意补缴的,以福州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为基数补缴,中断缴费前后可视为连续参保。
不愿意补缴的,可按新参保人员参保,中断缴费前后不视作连续参保,连续参保时间重新计算,之前参保缴费年限待退休时予以累计计算。
补缴流程
单位补缴
由单位通过“E点通”平台办理职工医保增员手续,中断补缴的费用会从单位医保账户统一扣缴。
单位代缴补缴费用,个人需将应补交款交给单位。
个人补缴
离职后尚未就业前,可以按个人灵活就业医保续保,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非福州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个人通过微信扫码、微信公众号、掌银或农行柜面申报缴费。
社保转移后补缴
在其他统筹区办理医保要转入福州的,应提交《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及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至福州市医保中心窗口申请补转移手续。
注意事项
补缴费用目前暂不收取滞纳金。
办理时限为当场办结。
办理地点为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议选择最便捷的补缴方式,如通过单位代缴或线上缴纳,以确保顺利补缴医保费用。